專題文章:「心理師提供線上諮詢相關規範」:網路遠距諮商議題討論與資料蒐集

作者:info於 2017年12月06日 07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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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網路心理諮商目前並非合法的諮商方式,因此衛生福利部106.11.22(三)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衛生政策暨健康照護研究中心主辦「心理師提供線上諮詢相關規範」,活動旨在討論「網路心理諮商」議題並蒐集資料,以提供往後制訂相關法令時的考量。本文提供簡要會議紀錄供讀者參考。





●衛服部醫事司 呂念慈 科長
  開放是時勢所趨,但先前出現「狀況」,主管機關希望設立前置條件來避免。12月初,將找學會、全聯會來意見交換。開放是必然,但也需規範。

●心口司 長官
  法規由醫事司負責,服務端由心口司負責。心口司有團隊在規劃 E-mental health。

●新北 杜仲傑 技正
  心理諮商=心理諮詢?
  醫療糾紛出現時,權責如何釐清
  另一端不是心理師時...
1.1 學派:水果蔬菜派?
1.2 如何排除大陸XX師?
1.3 平台登錄了80個心理師

●臨床心理師公會 全聯會 林耿樟 常務理事
  網路的療效,15年來沒定論,目前看過幾份研究,非面對面的介入效果較低。
  張老師非醫療機構,諮詢非醫療行為要收錢嗎?健康照護、衛教非醫療行為。
  遠距的必要性,醫療不便,當地缺乏資源時才啟動緊急醫療,個案進入網路諮詢站,例如,衛生局,登入,進行網路工作。

  主持人,陳醫師小總結,須注意:
1.研究的療效
2.可查核的單位
3.醫療不便時才啟動
4.操作型定義,試辦時以研究來進行,有IRB來代替目前的合法性。


●八里療養院 李維庭 臨床心理科 主任

  承辦秘密花園6年,公務人員線上諮商1年。
  工具的保密性。
  匿名或實名。
  諮詢或諮商。
  工作規範的訂定,須知,自殺的情形需特別注意。


●華人 藍素禎 執行秘書

  2008年開始心療在線,有20分鐘免費和50分鐘深度,去年9/1衛生局發文而停止50分鐘深度有收費的部份。10    月底與北市衛生局「達成共識」,也停掉20分鐘免費的部份。
  過去沒有發生過倫理或醫療糾紛,只有一起自殺通報事件,過程和後續也很順利。
  「簡單心理先前有來參觀訪問,現在發展幾乎要超前台灣。



●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 副理事長 修慧蘭
  支持網路心理諮商,因為外面很多非專業人士都在做諮詢,諮商才是我們專業人士的專業作為。
  誰可做?機構可登錄,個人心理師不行。
  誰可使用?排除緊急個案。個案可登錄的一個平台。
  現行《電子病歷管理辦法》可拿來參考。
  網路諮商的療效,文獻當中,社交焦慮症族群有效。


●政大 陳婉真 教授

  討論的是醫療行為,所以是網路諮商,不是網路諮詢。
  平台擁有者通常是企業,無心理專業背景,可能無法維護個案和心理師的權益。
  醫療行為一定要實名。


●林耿樟 常務理事

  自殺個案,定位IP位置不容易,下次找警政署來研議。
  找網路平台業者來討論責任歸屬議題。


●主持人 陳醫師

  我來總結一下:
1. 服務端:法人機構,治療所/諮商所,不行 。被服務端:各地公會
2. 不收費的不限制,間接收費都不可以。
3. 心理師哪些業務範圍可開放。
4. 若網路保密發生損失,事先訂出補償辦法。
5. 要不要有影像?
6. 可不可以不修法?
7. Pilot,邊做邊修?或全面開放?


●林耿樟 常務理事

  顧及醫療專業品質,也顧及心理師的維生,服務端限定法人機構,排除心理治療所,也限縮心理師工作權益。也會無法避免一家企業讓很多心理師靠行的弊病發生。


●陳醫師

  可能還要公法人才行。


●林耿樟 常務理事

  最有權勢的人劃地為王。


●張老師基金會

  義張有心理師,網路服務的部分只有線上打字。不但鎖IP,義張登入平台還要特定樓層地點。
  個案抱怨,若有APP更方便。
  服務經驗發現,相同IP,卻總以不同姓名示人,無法後續追蹤。


●政大 陳婉真 教授

  不贊成法人才能是服務端。不贊成偏鄉民眾還需到衛生所網路諮商,不便民。
  只有聲音,也需要個案雙證件。


●林耿樟 常務理事

  個案錄影攻擊治療師。陳醫師:屬於違反雙方約定的範圍。
  網路leg如何算錢?


●無名氏

  被錄影無法避免,就和被個案偷偷錄音一樣。
  由政府設立平台,治療師登記IP,個案用自然人憑證登入。


●新北 杜仲傑 技正

  雙方都要用自然人憑證登入。
  強制就醫議題。


●立委助理

  懲戒制度。
  年齡分層。



本文作者,張銘倫臨床心理師,合法通訊遠距網路線上心理諮商聊聊心理治療所 院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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